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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典当行不得经营的业务有哪些?

来源: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发布时间:2026-01-19

  答:(一)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、寄售;(二)动产抵押业务;(三)集资、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;(四)发放信用贷款;(五)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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